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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京新葡萄官网关于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8-25 字体:[ ] 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为秋季和冬季两批次,分别拟定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授予学位。下半年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将依托集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原集团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再使用。为顺利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学位论文校级抽查:

(一)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校级抽查名单均已在学位办网站公布,可自行查看http://gradsch1.cau.edu.cn/col/col41479/index.html,2023年请查看:https://open.work.weixin.qq.com/wwopen/mpnews?mixuin=aTa2DQAABwDb4P7WAAAUAA&mfid=WW0330-6SF3KAAABwBZTBu_mS4_2gld5Ma73&idx=0&sn=e1ecc0f10d0393b53d70908835b3bd66

(二)抽查对象:

1.博士学位论文:其中申请了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由集团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送审。

2.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不低于5%。

3.以下几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100%校级抽查: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二、毕业生信息核对

所有申请毕业的员工(除同等学力、返回答辩员工外),需登陆系统进行毕业信息核对,具体核对方式及核对时间另行通知。

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后续通知的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在后续通知的规定时间截止日期前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交至新植保楼1002室,由集团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科统一修改,过时将无法再修改。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研究生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学位答辩申请;

2.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8月30日9:00-11:00(申请2023年11月学位授予)

2023年10月27日9:00-11:00(申请2024年1月学位授予)

资格审查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植保楼1002室

①学位答辩申请书及导师承诺书(附件2);

②定稿的纸质(全文)学位论文一份;

学位论文需按照《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研生〔2018〕19号)撰写(附件3);

③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发表或在线发表研究论文全文或盖红章的同意论文发表的中文正式接收函或往来邮件英文文章接收函的截屏打印件,接收函另需附文章全文,要求导师在接收函上写明“情况属实”字样并签字;

④如果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还需提交《集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4),逾期不再接收;

【提示】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所在集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安排送审,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公司承担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抽检匿名评审的费用。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详细规定请见《集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生〔2021〕2号)。公司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延迟公开论文在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将根据《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研生〔2019〕5号)从严处理。集团将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

⑤返回答辩生还需提交:《集团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5)、《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仅限博士,附件6)及表格上所要求相关附件、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等,一式2份。

【提示】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申请2023年秋季批次授予学位的为2020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1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申请2023年冬季批次授予学位的为2021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3年1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6)

【提示】申请学位答辩的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需于2023年8月29-30日(秋季批次)、2023年10月26日-27日(冬季批次)前往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并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同提交。

2、电子版材料: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WORD版本,WORD2003或WORD2007均可。须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例如:张三_S120102201_马铃薯卷叶病毒.doc)。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要求详见《澳门京新葡萄官网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附件7)。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博士、返回答辩生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前需完成预答辩。

四、学位论文送审

1、校级抽查的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送审。

①提交时间:

秋季批次:2023年9月6日-7日,其他时间无法提交

冬季批次:2023年11月8日-9日,其他时间无法提交

②提交流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校级抽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员工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个人简历、致谢等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并请导师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③结果反馈:论文送审后的评阅意见,学位办返回后将反馈给员工及导师,员工依据意见修改论文。

2、非校级抽查的学位论文及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送审由集团组织送审。

①提交时间: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②提交流程:与校级抽查学位论文的提交流程相同。

五、学位答辩安排

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由导师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聘请的答辩秘书在答辩前4天,将答辩员工的姓名和员工告知集团教务老师,由教务老师设置答辩秘书后,答辩秘书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答辩公告。

(一)时间安排

秋季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周四)

冬季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周四)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请务必按照《集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集团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线上答辩。

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按规定发布答辩公告,可不做公开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需签署在延迟公开期限内不扩散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附件8),并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至集团。

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工作,各集团也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督导,确保答辩工作的规范、有序。

(三)答辩后请提醒秘书老师及时在系统维护答辩结果。

六、提交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材料

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在答辩秘书的帮助下,完成学位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装订、提交等工作。如因特殊情况获批进行线上答辩的,还需要提交《集团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网络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附件9)及相关要求所需补充的材料。

1提交时间:

秋季批次:2023年10月27日9:00-11:00

冬季批次:2023年12月22日9:00-11:00

2、提交地点:新植保楼1002室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的纸质答辩材料如下(相关模板见附件10):

①学位论文一本(用于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阅)

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

③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

⑤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

⑥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

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

⑧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限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

⑨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关于不扩散集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视频答辩截图(限线上答辩的研究生)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七、学位信息采集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公司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各位研究生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的《学位信息采集说明》。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因此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学位信息采集时间:

秋季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2023年11月2日下午4:00前

冬季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2023年12月28日下午4:00前

2.学位信息采集步骤:

详见后续通知

八、提交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公司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1.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提交至集团图书馆(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62738640。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公司图书馆网页提交。

提交时间:

秋季批次:2023年10月30日-11月5日

冬季批次: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3日

2.纸质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学位论文按照公司要求双面印制,封面装订(封面颜色依据《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每人2本,其中“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员工均需手签字。

提交时间:提交至植保楼1002室

秋季批次:11月6日9:00-11:00

冬季批次:2024年1月4日9:00-11:00

【提示】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

九、其他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澳门京新葡萄官网研究生教务科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doc

附件2 学位答辩申请书及导师承诺书.docx

附件3 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zip

附件4 集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附件5 集团已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doc

附件6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docx

附件7 澳门京新葡萄官网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pdf

附件8 关于不扩散集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docx

附件9 集团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网络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docx

附件10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rar

信息来源:澳门京新葡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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